菏泽市

对涉外统计调查活动的行政检查


实施主体 菏泽市统计局 承办机构 菏泽市统计局法规科
基本编码 370634003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20487370634003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0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6.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0 送达方式 5
行使层级 7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检查报告
网办深度 1
本事项支持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5310973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0-5310973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菏泽市中华路1009号市政府办公楼4楼菏泽市统计局法规科
窗口名称:
窗口编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修订 第三十三条:“国家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但是,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机构负责查处。” 查看原文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 国家统计局 2004年10月国家统计局令第8号 第四条:“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涉外调查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外调查实施监督管理。”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检查准备 方案详细可行,准备充分齐全,文书符合法律要求 5个工作日 市统计局领导审批通过 周世竞、张春怀 菏泽市统计局法规科 科长、主任科员 菏泽市统计局法规科
现场检查 依法依规、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一个月 收集检查资料,形成检查文书 检查组全体成员 菏泽市统计局法规科 检查员 菏泽市统计局法规科
撰写检查报告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15个工作日 报告经分管法规工作负责人审核通过,提交市统计局党组审议 检查组成员 菏泽市统计局法规科 检查员 菏泽市统计局法规科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1: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坚持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回答: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应当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